021年6月1日起实施的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条列规定:有“生产、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未经许可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活动”、“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三种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10年内不受理相关责任人以及单位提出的医疗器械许可申请,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30%以上3倍以下罚款,终身禁止其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
所以这里也请广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首先:申请所需要的资料
①《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申请表》;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交验原件);
③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交验原件)
④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⑤经营场所、库房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注明面积)、 库房的房产证及租房合同复印件、
(委托贮存的,应提交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注明面积)和与被委托方签署的书面协议复印件、被委托方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⑥经营设施、设备目录;
⑦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文件目录;
⑧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介绍和功能说明;
⑨非法人递交材料时,企业应当提交《 授权委托书》;
⑩申报材料真实性自我保证声明,并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