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办理地址迁移,需到市监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注册地变更,要注意不同区域变更的程序。
同区变更指变更前后由同一个区域的市监部门和税务部门管理。
跨区变更则相反。跨区变更注册地需要在两个区域内进行。跨区变更注册地不仅要做好公司原来区域的迁出,还要做好公司现在区域的迁入,如果中间有一个环节没有办理好,还容易导致公司经营异常。
变更注册地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迁入地的登记机关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材料,经过迁入地的登记机关初审合格之后,会出具企业迁移通知书。
然后公司需要将企业迁移通知书交给迁出地的登记机关,在迁出地的登记机关将登记公司的档案采用挂号邮递的方式邮至迁入地机关,迁入地登记机关办理完公司变更登记之后,就可以领取新的公司营业执照了。
企业办理变更所需要的材料以当地市监局、税务局所需要的资料提供,一般来说基础资料就是迁移通知书、变更申请书、股东会决议、营业执照原件、经办人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新地址房屋证明材料等。
那么公司注册地迁移有哪些影响?
1、如果实际经营地址变更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办理变更手续,注册地市监局发现后,通知办理变更登记,不变更的话,就会受到罚款处理,罚款额为一万以上十万以下。
2、有时市监局抽查企业或有有信函发给公司的时候都是按市监局登记的经营地址来发出或抽查的。如果企业的实际情况跟登记的不一样,应会被纳税经营异常目录名单,此名单上的企业信息会被公示,对公司的名誉和形象产生不好的影响。
3、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如果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4、自公司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一个月内,公司还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公司税务的变更,如果公司税务没有及时变更还容易导致公司税务异常,严重的甚至还会被认定为“走逃户”。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